第四十四条

已修改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11月16日天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