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服务设施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回族聚居地区老年人服务机构的建设。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为老年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尊重回族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