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七章 选举程序第五十二条已修改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