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有效企业分支机构经企业授权同意,与分支机构的职工方就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