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企业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本条例所称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职工方与企业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的书面协议。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