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五条已修改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