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对新开办的科技企业,自开办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