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财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嘎查村财务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嘎查村的财务自主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禁止侵占、私分、平调、截留、挪用嘎查村资金和财产。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