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第二十四条有效国宾下榻处、重要军事设施、航空港、火车站周边距离十米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前款所列场所的具体周边距离,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