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第二十二条有效游行在行进中遇有发生重大事故、交通阻塞、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或者其他不可预料的情况,不能按照许可的路线行进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并及时通知游行的负责人。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