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已修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可能对未成年人心理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危及其人身安全的,经营者不得准其参与;可以参与的,应当对其加强指导和保护。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