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一条已修改为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