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六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一般在会议召开20日前,将开会日期、建议会议审议的主要议题,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并于会议召开7日前,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