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条已修改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15日前报送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8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