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四条已修改全省森林覆盖率应保持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实行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其主要内容包括林业用地绿化率,活立木蓄积量年增长率,年采伐限额,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林业用地保护,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