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对商品松林的采脂,应限制在胸径二十厘米以上的松树,采脂割面的长度不超过松树胸围长的百分之四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