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和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保护人才和单位的合法权益,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