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质询和询问第五十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代表团、代表分团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