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已废止由单位自行使用的专用航道建设,应当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其养护由使用单位负责。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