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第三十五条已修改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妇女婚姻自由的行为。丧偶、离异妇女再婚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