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未经批准以省级旅游度假区称谓从事开发和经营活动的,由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