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第五十五条有效旅游经营者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要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旅游经营者的营销计划、销售渠道、客户名单以及其他商业秘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