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规划引导,统筹推进旅游厕所建设,满足旅游者需要。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厕所建设和运营的统筹协调,引入现代技术和第三方机构加强监督管理。

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交通集散地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旅游厕所及其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加强日常管理,保持整洁卫生。

本省公共场所的厕所向社会免费开放。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