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促进/第二节 旅游促进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城市休闲度假设施和功能,保护和利用城市历史文化建筑遗产,培育旅游特色街区,鼓励兴办旅游休闲综合体,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建设具有不同主题和特点的旅游休闲度假城市。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