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农业生产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耕作技术,合理调整农、林、牧、渔业生产布局以及作物种植结构,采取必要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