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三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巡查;可以委托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对危险性较大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