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有关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