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源头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属地监管为主,并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