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企业的卫生防疫机构,承担本系统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接受本系统上级卫生主管机构和省卫生防疫机构或者省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