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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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第三章 疫情报告和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有效

县级卫生防疫机构接到病原携带者报告卡后,应当在复查确认后,直接或者指导基层预防保健机构对病原携带者进行治疗和管理,不作疫情上报。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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