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做出处罚规定的,依照本办法执行。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