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保障人民健康,提高社会卫生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