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第八条已修改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在本行政区域的上级代表就近就地进行视察。工作或居住在省直、省辖市直机关的代表,应根据原选举单位的安排到当地进行视察。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代表的视察,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或委托省军区、当地军分区和武警部队组织。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