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开发区的土地应当根据规划和建设用地需要,由设立开发区的人民政府统一征用后,依法出让。征用的土地可以由开发区组织开发后,再按项目转让给用地单位。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