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本省在省外、国外举办的企业事业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