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保护环境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