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赃物罚没物管理条例/第三章 价格鉴证第十七条已废止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对赃物、罚没物需要进行价格鉴证的,应当委托同级价格鉴证机构鉴证。必要时,也可以委托上一级价格鉴证机构鉴证。但不以价款作为定罪量刑标准的毒品、枪支弹药、淫秽物品、三级以上文物等除外。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