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第三章 代表名额和分配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