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