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已修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