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第四十五条已修改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土地收购和储备制度,实行土地供应总量宏观调控。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