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已修改人民防空疏散,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预定的疏散地区,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人民防空疏散计划。确定为疏散地区的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市疏散人员接收计划。农村人口的疏散,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就近的原则统一组织。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