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条件;完善婚前、孕前和孕产期保健制度,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