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第二条已废止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省各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是依法行使代表权利、执行代表职务的活动,也是代表对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监督的一种形式。本省各级国家机关、有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依法进行视察活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