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统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统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颁发统计人员上岗证书。

未取得统计人员上岗证书的,不得从事统计工作。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