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省人大代表)的联系,发挥省人大代表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