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要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选民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选举权利。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