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章 药品价格与广告的管理第三十条已废止本省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保证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