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行政复议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发现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