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保障和规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